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有神仙技能 > 第四百七十三章 抢宝物

  “老大,等我有一天到达天仙,乃至大罗金仙,再陪你一起抢宝物。”

  这一刻,青蛇眼中前所未有的坚定。

  而叶秋此时已经到了数十万里之外,正在一座妖兽城镇中。

  这里说是城镇,不过是妖兽自发举行的交易场所,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座城镇。

  在这里,各种异兽几乎都能见到,甚至还有穷奇,梼杌,龙族,玄武。

  叶秋坐在街道上,两边摆满了奇花异草和兵器铠甲,乱嘈嘈的声音,让人心生烦躁。

  叶秋站在一处摊位前,指着一件铠甲:“这件东西怎么卖的?”

  这件铠甲呈银色,上有金龙图案,甚至有龙族之威散发而出,吸引了无数妖兽。

  “这件东西只换不卖。”金角犀牛变化的青年,拿出一块木牌,插在地上,上面的字体歪歪斜斜。

  这里的妖兽不少都化成了人形,这代表,它们都有练气巅峰修为。

  “先天灵宝!我要是有先天灵宝还要这个破铠甲干嘛?”有妖兽摇头。

  “看样子不错,不过不止一件灵宝,我有一朵阴阳黄泉花,可否交换?”一位大巫袒胸露背,身上的肌肉坚硬无比,说话瓮声瓮气,一双眼睛犹如铜铃一般。

  “不换!只能用先天灵宝。”金角犀牛丝毫不买账,摇头拒绝。

  “我这件宝贝,名为金狮龙凤甲,里面有龙族精血,是我费尽千辛万苦才得来的,对战之时,有龙威加持,金凤护体。”

  金角犀牛继续说道。

  “既然你这件宝贝这么厉害,那我要了。”一位青年手拿折扇,面貌清秀,风度翩翩,身后还跟着两个壮年。

  “想要可以,拿先天灵宝来换。”金角犀牛拿起铠甲,站起来说道。

  “先天灵宝我没有,不过这件铠甲我要了。”青年轻笑道。

  金角犀牛神色一冷,道:“这么说,你是要抢了?”

  青年微微点头:“你可以这么理解,洪荒大陆强者为尊,抢你东西,也算看得起你。”

  叶秋一怔,竟然在今天遇到了比自己还要无耻的妖兽,果然只有更无耻,没有最无耻。

  “道友是谁?看样子也是传承大族。好金角犀牛边说话,边将铠甲收了起来。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把铠甲留下。”日青年身后忽然出现一只巨猿虚影,垂足顿胸,仰天咆哮。

  “是烈火金刚,这一脉天生好战,而且力大无穷,为麒麟手下最为强大的种族之一。”

  “我曾经见过烈火金刚的战斗,一个夜叉被硬生生撕碎,堪称同境界无敌啊,就算是麒麟一族,对它们都是礼让有加。”

  四周妖兽议论纷纷,神色敬畏,显然知道知道了青年来历。

  叶秋站在一边,静看事态发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把铠甲交出来,我留你一命,要不然,今天你走不出这里。”青年冷声道。

  “不过筑基初期罢了,我要想走,你却无法拦住我。”金角犀牛毫不示弱,冷笑一声。

  金角犀牛也是洪荒一种,天生皮糙肉厚,爆发力和防御力最为强大,除非灵宝出世,否则一般人还真难破其防御。

  “那就试试看!”

  青年一笑,向后退出两步,让出足够空间,它身后两个壮年站了出来。

  “就让我两个族人对付你,绰绰有余。”青年微微一笑,目光淡然,眼中信心十足。

  吼!

  两个壮汉变成本体,身高三米,两股强大的气势冲天而起,战意摄人心魄。

  “有点意思,如果把烈火金刚收做小弟,不知道会怎么样!”叶秋喃喃自语,若有所思。

  他的话如果被其他妖兽听到一定会大吃一斤是,在整个洪荒,除了麒麟一族,没有任何一族敢对烈火金刚一脉指手画脚。

  昂!

  金角犀牛出现,古铜色的皮肤,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出夺目光芒。

  金角犀牛防御无双,烈火金刚战力第一,两个种族谁都不服谁。

  “死!”

  一只烈火金刚一步踏出,地面出现巨大脚印,一拳打来,动作虽慢,却蕴含万斤之力。

  昂~金角犀牛大叫,双腿刨动地面,猛地冲了过来,一往无前。

  四周妖兽纷纷让开,腾出一片空间,让三只妖兽战斗。

  “两只烈火金刚欺负一个金角犀牛,算什么本事?”一只三足蟾蜍嘀咕道。

  青年回头,一双眸子中宛如巨鹰一般,透过眼睛,直入内心。

  “再敢乱说话,我先杀你。”青年寒声开口。

  烈火金刚一族绝对有这个实力,敢和龙族叫板,和凤凰战斗,宛如战神般的存在。

  四周妖兽噤若寒蝉,谁敢说话?只有叶秋摇头一笑,没有在意。这烈火金刚的装逼程度,连他一半都没有。

  轰隆!

  惊天巨响,大地震颤,三只妖兽撞在一起,犹如火星撞月球,堪称毁天灭地。

  嘭~金角犀牛飞了出去,足有千米之远,摔在地上,连续翻滚。而两只烈火金刚,却毫发无损,反而更加狂暴。

  “我再说一遍,交出铠甲,我不杀你。”青年摇着折扇,走过去,再次开口。

  “我呸!我金角犀牛,生长于天地之间,甚至在开天辟地之初就已经存在,天下妖兽无不给三分面子,就是麒麟一族在此,也不敢这样做事。”

  金角犀牛铁骨铮铮,双眸通红,再次站了起来。

  “有意思!既然你不怕死,那我今天就成全你,并且灭了你金角犀牛一脉,在洪荒大陆上消除印记。”

  青年脸色一变,眼中寒芒吞吐,杀机隐现。

  “来吧!老子今天要是怂了,就不是金角犀牛一脉的族人。”

  金角犀牛闭上眼睛,甚至已经放弃了抵挡,也没有抵抗的必要,它的防御再强大,和烈火金刚比起来,也有这些差距。

  “青年还没有出手,想必它的实力更加可怕。”叶秋心中猜测。

  不过他心里并不怕,敢扎刺,杀了就是,哪怕得罪麒麟一族又如何!他逍遥于天地之间,不受束缚。

  “它是烈火金刚一族的长子,听说实力已经到了筑基初期,将近筑基中期。”

  “你知道的还不够详细,我可是知道,它手中也有一件先天灵宝,名叫紫金断玉,可大可小,重有万斤,为烈火金刚一族的镇族之宝。”

  四周妖兽窃窃私语,全部落入叶秋耳中。

  “如果你答应坐我小弟,或许我可以救你。”叶秋传音。

  “谁在说话?”金角犀牛愕然,东张西望,这个时候,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还敢说救它,除非是傻了。

  “我就在你面前,别跟着傻逼一样瞎看了,我就问你,做不做我小弟。”叶秋再次传音。

  筑基初期,比青蛇实力要强,已经勉强有资格做他小弟了,正好缺少一个坐骑,老君骑青牛,他骑犀牛。

  “不!我不会答应你,我金角犀牛一脉自然有我们自己的尊严。”金角犀牛说道。

  “你脑子是不是有病?还是一根筋?你是不是修炼傻了?”

  叶秋无语,竟然有人这么愿意去死的,整个洪荒大陆都少见。可金角犀牛竟然闭上了眼睛,趴在了地上,仿佛认命了一样。

  “真是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叶秋眉头轻皱,失去了动手的兴趣。

  洪荒大陆,杀伐果断,甚至一言不合都有可能被杀。所以他从来不会主动去救,除非对方答应他了某些条件。

  叶秋想要离开,这里的已经没有让他值得看下去的必要了,既然对方一心求死,他又何必阻拦?

  “慢着!如果我答应做你的小弟,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情?”金角犀牛突然说道。

  “如果你有这个实力,我可以把灵宝铠甲给你,还可以送你一件我族中异宝。”金角犀牛继续说道。

  叶秋来了兴趣,脚步一顿,传音道:“先说说什么事,你还有几个呼吸的机会。”

  金角犀牛深吸一口气,快速说道:“我金角犀牛一族天生繁殖困难,最近更是遭遇大劫,被妖兽围攻,我兑换先天灵宝就是为了救它们。”

  叶秋脑海快速运转,最后点了点头,他也想看看,围攻金角犀牛的到底是谁。

  “你的条件我答应了。不过,你以后要叫我老大。”

  叶秋慢慢走了过去。

  此时,两只烈火金刚已经距离金角犀牛只有一米之遥,随时都有可能取它性命。

  “停手!”

  叶秋开口。

  所有妖兽大吃一惊,目光落在他身上,上下打量。

  “他是谁?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我也没见过,这洪荒大地上,没有这个种族吧?”

  有妖兽推测,却没有一人能够猜到叶秋的真实身份。

  “你是谁?难道想要为它出头?”青年一笑。笑容妖异,宛如百花齐放,让无数女妖兽倾心。

  “出头不敢说,但它,今天我要带走。”叶秋回道。

  他来到金角犀牛身边,在两只烈火金刚面前,渺小的犹如蚂蚁一样。

  啪啪啪!

  青年拍手,走上前来,气急而笑:“有点意思,我出生上千年,你这样的,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接着,脸色忽然一变,道:“不过,今天在我面前,你保不住它。”

  “去你二大爷的!脸色一会一变,你累不累?”

  叶秋突然出手,脚下和右手同时一动,瞬时间来到青年身侧,一巴掌就拍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