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诡秘之主:恋人传说 > 关于为什么要用“恋人”。

  “恋人(TheLovers)”。

  恋人是塔罗牌中的一张,关键语是“结合”。

  恋人牌上有对男女,符合猎人,刺客两途径的两级化,也符合两途径在一定序列会转换性别的特征。

  两性关系中充满磁性的吸引力,这和魔女那种对异性的非凡吸引力相符。

  主角并不是那种肆意妄为的魔女,这也符合恋人,必须遵守着属于爱情的规则,恋人必须以真心相待,否则,爱情会随着真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第三者的力量将趁虚而入,进而改变爱情原有的美丽。

  魔女死于爱情……

  虽然主角之后大概率不会有爱情这种东西,毕竟大纲里是要成真神的,人性稀薄……

  但爱情也可以看做是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其实是为了以后磨平一些原著刀做准备。)

  然后就是关于乌贼给出的设定,特莉丝(刺客/魔女)是“女皇”。而阿蒙(偷盗者/错误)才是“恋人”。

  好吧,归根结底,虽然乌贼给出的解释很给力,但由于写“女皇”的同人实在是太多了,这本书也算是一名读者自我娱乐的产物,所以想写“恋人”。

  关于阿蒙那种希望永远躲避危险,规避责任的逆位释义。我是希望将主角的性格向阿蒙靠拢,前期人性占主导,后期神性占主导。

  魔女途径,虽不比囚犯罪犯,但也可以称上一句,天生坏种。

  只做一些自己认为合理的事情,规避掉可能有的风险。也算是对得起“恋人”的解释了……(个人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