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鼎定河山 > 第八十五章 东窗事发

  东汉时就有董永遇仙的民间故事,秦楚时期则有了《董永遇仙传》的话本,本朝已有了杂剧《路遇》和黄梅戏《织锦记》。

  萌新编剧应素白拿了改编好的剧本找冯过“润色”,嗯,这是因为冯七郎文笔精湛,已征服了应探花。

  大剧作家冯过看了剧本——写的是秀才董永卖身傅家为奴,以所得银钱葬父,孝行感天。恰七仙女有思凡之意,玉帝乃命七仙女下凡,与董永配合百日夫妻。董永于上工之日,在槐荫树下与七仙女结为夫妻。后七仙女一夜织成十匹锦绢,傅员外将三年长工改为百日;又收董永、七仙女为义子、义女。百日期满,夫妻二人辞工回家,途中七仙女告知董永实情,并赠罗裙、白扇宝,约定来年二月十五日送子相会后,在槐荫树下重返天庭。董永进宝得官,归途又逢七仙女送子下凡,董永后与傅员外之女结为夫妇。

  咦,这事有搞头哦。冯大作家拿起自制的鹅毛笔,唰唰唰,下笔如有神,用了两天就完成了再度创作。别问他为何码字如此神速,单身N年的手速能慢?

  于是乎,共有《卖身》、《鹊桥》、《路遇》、《上工》、《织绢》、《满工》、《分别》七场戏的《天仙配》新鲜出炉。改编后的故事讲述玉皇大帝之七女,不恋天宫繁华,同情为葬父而卖身为奴的人间青年董永,遂私自下凡与其结为夫妻。七仙女一夜织得锦绢十匹,使董永三年长工变为百日。百日期满,夫妻双双回家,憧憬美好生活。不料,玉帝却令七仙女重返天庭,拆散了天上人间好姻缘……

  要记住,想让故事变得精彩,得突出矛盾,狠艹反面人物,如“法海”,如“玉帝”,写的越坏越好,这样会更让读者有代入感。唯一遗憾的是,剧本并没能描写出白素贞、七仙女的美,这让读者很是不爽。

  没办法,文人雕词琢句的功夫在戏文似乎派不上用场,这也是地方戏区别于大雅昆曲的标志。如《天仙配》开场,天上的仙女偷窥人间,比之云遮雾绕仙气邈邈的天上,人间“渔、樵、耕、读”的平常日子在女仙们眼中都是饱含诗意的,七位仙女分别对“渔、樵、耕、读”的生活唱出最美的赞叹,即备受读者赞赏的“七女四赞”,“四赞”用语天然,不雕琢,不用典,不古奥,是标准的民歌体。但创作者(冯过?)在戏文的俗与雅的尺度上颇为讲究,根据人物身份来把握“雅”与“俗”的标准,巧妙地融雅于俗,从而把戏文提升到雅俗共赏的审美层面……

  关键在于应素白唱的好,如她清唱的“满工”对唱这场,一人便唱出了戏文中一对相濡以沫风雨同舟的患难夫妇终于回归家园,即将过上男耕女织的美好生活的欢快流畅,让人听的如痴如醉、拍案叫绝。

  话说《天仙配》这出戏比较虐心,剧情到夫妻被拆散、董永独自抚养幼子戛然而止,没有彩蛋哦,若是代入感深了,绝对能赚足泪水。嗯,子曰:非悲剧不经典。在某种程度上,悲剧不是不幸,而是某种意义上的永恒的美。诸如《挪威的森林》、《茶花女》、《罗密欧与朱丽叶》、《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奥赛罗》、《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等等,悲剧成就经典。

  但《天仙配》可操作的空间可大了,还可续写姊妹篇《天仙缘》的嘛,化悲为喜,皆大欢喜,喜闻乐见。就这么写:

  董永的善举深深打动了玉帝,同意七仙女、董永拜见。玉帝、王母很喜欢孙子,董永伤心陈说孩子不能没有母亲,恳请岳父岳母答应自己和七仙女终生相伴。玉帝因为天条所限,建议董永修炼成仙上天相聚,否则七仙女必须剔除仙骨。七仙女为能与董永长相厮守,请求母亲为其剔除仙骨。王母忍痛为七仙女剔去仙骨,使其成为凡人。玉帝王母欲惩罚张巧嘴,七仙女、董永为张巧嘴求情。张巧嘴悔过,发誓永世为七仙女丫环。趁玉帝高兴之际,王母请求其接受大仙女遗落人间的儿子小石头。七仙女为报答养育之恩,给玉帝、王母洗脚。董永辞官归田,与七仙女唱着夫妻双双把家还的歌谣,共度幸福美满的日子。

  又或者这样:

  二人结为夫妻后,七仙女栽桑养蚕织布,一个月织得三百匹彩锦,终于为董永成功赎身,可七仙女却因日夜操劳过度,而香消玉殒。换回自由身的董永悲痛欲绝,他的痴情幻化成神秘的魔力,在老槐树的帮助之下,七仙女的元神得以聚合,重唤新生,董永七仙女二人历经磨难,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夫妻二人大团圆的喜剧,就问你们香不香?

  咳,搬运,冯过是认真的。小应子也是幸福的,演完《天仙配(缘)》,还有《还魂记》、《紫钗记》、《南柯记》和《邯郸记》这“临川四梦”在等着她,之后还有《西厢记》、《丽春堂》、《破窑记》,还有《窦娥冤》、《救风尘》、《望江亭》、《鲁斋郎》、《单刀会》……啧啧,就问你馋不馋?

  当然,“剧本创作”只是顺手为之,毕竟冯过是要参加乡试会试乃至于殿试之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去不务正业?就像这次郊游踏青,也是“浮生偷得半日闲”嘛,嗯,劳逸结合。学生的苦逼生涯,说多了都是眼泪啊,除了某个挂逼。

  吃着美食,看着美景,赏着歌舞,人生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此了吧,如果没有另外一些扎心的事的话。

  港真,常伷举手投足间无处不在的贵族气质真不是装出来的,比冯某人还要云淡风轻,几已到了智珠在握心开的禅定境界。好在他并不会让人觉得高高在上,嗯,你以为他在第五层,其实他已站在顶层看风景了。

  但他并未掩藏对冯过的器重,兴致勃勃的说了一番他对冯七郎诗词的解读,还真的是言之有物的。另外,他又再次称赞了冯去疾的雷厉风行与大马金刀,直言其真乃商业天才,可谓是信州商界的中坚力量,假以时日必成中流砥柱。

  在场诸位自然纷纷赞誉世子殿下才是大定陶朱公,可谓“商圣”、“文财神”。

  常伷亦不谦逊,一一收下。

  而后,他又说了一件据他说是海外某国发生的事——

  在南海极远处有个岛国,与大定差不多大,也有江南河北等称谓,历经了唐宋元明等朝代。

  元末明初江南富商沈祐有个儿子名叫沈万三,在元朝末年时随父迁徙到周庄,以躬耕起家。帮助商人陆道源理财,取得巨资。全力开展贸易活动,迅速成为“资产巨万、田产逾吴下”的江南第一富豪。流寓数州,名遍天下。

  其实,他本名富,字仲荣,万三者,万户之中三秀,所以又称三秀,作为巨富的别号。他所在的周庄就是因为有了沈万三,才成为江南著名城镇。不但是周庄受惠于他,大明都城南京城的建城,沈万三还有一半的功劳,因为是富可比国的他因为明太祖朱元璋的眼红而被逼出资与明朝共同建成了南京城的。

  但过犹不及的是,沈万三想趁热打铁,请求出资犒赏三军,这一下拍到皇帝马脚上。朱元璋大怒,“匹夫犒天下之军,乱民也,宜诛之。”好得马皇后还算清醒,觉得有点过分,劝道:“不祥之民,天将灭之。陛下何诛焉!”沈万三才保住小命,发配云南,最后客死他乡。

  但随后沈万三子沈旺的两个儿子沈至、沈庄又为田赋坐了牢,伯熙当年就死在牢中。这样,从根本上动摇了沈家的基业。

  又过了两年,其女婿因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这次沈万三女婿顾学文一家及沈家六口,近八十余人全都被杀头,没收田地,可谓是满门抄斩了。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急剧地衰落了。

  沈家大族遭受如此三次沉重的打击,只能家破人亡。

  听完,众人面面相觑,世子殿下说这样的故事是啥子意思呀,好像蕴藏深意的样子,不太明白吔。

  “富可敌国?”常伷慢悠悠地说:“有句俗话说得好啊,‘绳枢瓮牖,尚可妻儿厮守、全身而退;鼎铛玉石,必然是水中月、镜中花’,有些时候,一贫如洗会比富可敌国更安全。”

  这……断章狗哪,话说一半最可恶,啷个晓得你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冯过知道,他太知道了。

  这……穿越前辈是实锤了,大明朝沈万三哪,看来平行空间是确定存在的,难怪他常伷“浪子回头”了,挂逼不解释。

  太富有的确不是好事,容易招致杀身之祸,如石崇、邓通、胡雪岩以及沈万三,再风光无限,最终难逃家破人亡。

  常伷说这事当然不会无的放矢,再联系元宵节期间那次的点到为止,这是在警示?!既然表扬了冯去疾的果绝,那么只能是针对甘家了,难道甘家也牵扯进了常平仓一事?

  冯过坐不住了,得想办法通知那边呀。

  常伷却是不经意的瞥了冯过一眼,漫不经心的说:“我若是那沈万三,就会破财消灾,即便捐献出全部家财又如何,活着比什么都好。”

  这……冯过黯然,居然已到了这地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