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领域文明 > 第十一章:告别

  对于吊坠的重要性,李善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梁伟东曾评价吊坠是“好东西”、“很贵重的东西”,但具体重要在哪,梁伟东没说,李善也就没当一回事。

  现在就连刘文都说吊坠很重要,李善便顿时重视起来。

  “我从右边找,你去左边找,每个房间搜一遍,他们应该不会把东XZ起来的。”

  刘文简单地为李善安排了工作后,二人分头行动,开始逐一搜查各个房间。

  这个负责看守嫌犯的机构内部面积并不大,加上内院,总共也只有七八个房间,在李善进第三个房间时,终于在一个抽屉里找到了要找的东西——

  吊坠,小剑,戒指。

  见东西没被动过,李善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李善戴好吊坠、戒指,将小剑放入口袋,正打算离开时,突然耳朵一动,在房间的角落听到了一阵异响。

  “嗯?”

  李善转头朝声音的来处望去,冷不丁被吓了一跳。

  那是一团巴掌大的、蠕动的血肉,此刻正仿佛像要吐出什么东西似的。

  “原来是‘信使’。”

  经过最初的惊吓,李善很快就缓了过来。

  ‘信使’是血肉领域独有的二阶文明造物,以外形酷似兔子、松鼠的人造小动物为主,作用类似于机械领域的二阶造物“电报机”,专门用作远程通讯,

  不过比起“电报机”的即发即至,这种小动物的信息传递速度差了一大截,而且弊端和“电报机”是一样的——

  如果没有文明师维持生效,离开领域的笼罩范围后便会快速失活。

  (……不过哪怕仅只是二阶造物,也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小小的一阶领域看守部门,现在每个领域都面临着物资匮乏的困境,一阶领域的职能部门能有个养殖信鸽送信就已经是很体面了,怎么会奢侈到用二阶造物传递消息?

  (而且没有文明师,这里也不是二阶领域城市,这个二阶造物是怎么维持存在的?)

  好奇心驱使下,李善朝那团血肉凑了过去,伸手在上面轻轻点了点。

  “呕哇!”

  一卷黏糊糊的、被薄膜包着的纸落入李善手中,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后,那团血肉一蹦而起,从窗外跳了出去,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李善撕开薄膜,将纸卷打开,发现纸卷上只有短短的几行字:

  “再次提醒,犯人背后有疑似五阶‘植物学者’,具备敌意,危险性极高,尽量稳住犯人情绪,不要与犯人起冲突,营造‘免罪’的气氛,

  “主领域战部不日即至,若犯人背后的植物学者出手,调动全城守备拖延时间。”

  (五阶植物学者?)

  李善恍惚了片刻,突然浑身一震:

  (主领域战部不日即至!他们是冲我妈来的?)

  李善没有自恋到认为主领域会因为他所犯下的“小错误”出动战部,能让主领域如此大动干戈,只有可能是因为刘文的缘故。

  血肉领域的领域城市共分七层,最高层的主领域仅有一个,城市等阶为七,依次往下为六阶领域城市、五阶领域城市……

  直到李善所在的一阶领域城市,数量与距离依次递增,能在这偏僻得堪称乡村的小城市惊动到主领域,可见主领域的重视。

  (我妈的等阶已经高到让主领域那边都畏惧的程度了?

  (也是,五阶植物学者,去到哪都是数得上的大人物了,可是她为什么要待在血肉领域,一待就是十五年?)

  李善陷入了思维的困境,还未思考出个所以然来,突然手头一空,纸卷被夺了过去。

  “……来得真快啊。”

  李善身后,刘文匆匆扫了一眼纸卷上的内容,幽幽地叹了口气。

  “他们是来找你的吗?”

  尽管已经在心中有所猜测,但李善还是下意识地想从刘文口中确认。

  “是来找一样东西的。”

  刘文微微一笑,伸手揉了揉李善的脑袋,随后沉吟片刻,对李善说道:

  “扇子,一会妈妈要去办点事情,不方便带着你,你先去找刘叔,让他带你离开好不好?”

  “办什么事?”

  李善有些警惕地问道。

  “傻瓜,你知不知道被主领域追杀是什么概念?”

  刘文轻笑着摇了摇头:

  “如果我不做些阻拦他们的准备,等我们跑到荒原,轻而易举就会被他们追上,到时候我和他们打起来,要怎么保护你呢?”

  “我可以和你一起去。”

  李善倔强地说道。

  “我做布置的时候,如果你在我身边,我会束手束脚的,还要时刻分心盯着你,这样子不行的,我们的时间很紧迫。”

  刘文轻轻抱了一下李善,温柔地说道:

  “安啦,乖儿子,去刘叔那儿,然后你跟他说‘主领域那边来人了’就行,他是知道这事的,等我忙完了就回去找你好不好?”

  “嗯,那好吧。”

  李善迟疑了一会,想不出反驳的理由,便点了点头:

  “我先去找刘叔,然后……你可以找得到刘叔的吧?”

  “放心吧,整座城市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眼线。”

  刘文推了推李善的肩,小声催促:

  “快去吧,时间不多了,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嗯。”

  李善点了点头,没再多犹豫,转头便小跑着朝屋外跑去。

  “一路平安。”

  刘文轻轻地挥了挥手,微笑着对李善的背影告别。

  ——————

  大约跑了接近十分钟,李善出现在一个幽深的巷口。

  这里是刘叔工作的地方。

  对这个叔叔,其实若非必要,李善一向避而远之。

  因为刘叔的脑回路异于常人。

  说是“叔”,其实刘叔和李善根本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八杆子打不着边的,甚至按照不太严格的说法,可以算是李善的“舅舅”。

  然而,刘叔和刘文一家子其实也没有血缘关系。

  最开始的时候,刘叔是不姓刘的,具体姓什么,李善不记得了,只记得刘叔娶了刘文的妹妹、李善的小姨后,就把姓改了。

  ——改了姓就是刘家人了,不能叫“姨父”,已经算是刘文的娘家人,李善喊一声“舅舅”也没毛病。

  但有一天,刘叔喝多了,李善他爹也喝多了。

  刘文全程目睹了二人的社死行为,然后时隔近二十年,她仍旧能声情并茂地向李善描述当时的情景——

  “咱俩这感情,亲如兄弟!不如拜个把子,我叫你哥哥,你喊我弟弟,以后你儿子出生了,就让他喊我一声叔,怎么样?”

  “可以!没毛病老铁!咱们今天就结拜,往后咱们就是亲兄弟,这个就叫,这个就叫红颜知己!”

  “好!红颜知己好!好词!咱们往后就是红颜知己的兄……呸,李建锰你喝多了吧你,红颜知己是用在娘们身上的,咱们这叫金兰之交!”

  “没、没喝多!我告诉你刘子平,今天天王老子,天王老子来了咱俩也是红颜知己!”

  “他娘的那叫金兰之交!你这个没文化的莽夫!”

  “打、打住!今天是咱们、咱们结拜的好日子,不兴吵、吵架!”

  “那个叫金兰之交!”

  “得、得嘞,就叫金兰之交!别让这破词,伤了咱俩的感情!”

  “说得对啊,哥哥!”

  “那必须啊,弟弟!”

  “就冲你的格局,来,咱俩再碰一杯!”

  “碰、碰!你他娘碰我鼻子上了!”

  “别在意这些,这些小事!哥,喝!”

  “弟弟,喝!”

  “哥,我的亲哥哥!”

  “弟,我的亲弟弟!”

  “哥哥!”

  “弟弟!”

  “哥哥!!”

  “弟弟!!!”

  “要么咱俩,咱俩趁这劲儿,今个斩鸡头、喝血酒,把这个名份,这个名份定下来怎么样?”

  “要不怎么说你,嗝!严谨!是个干、干大事的人!”

  “抬举了哥哥!”

  “客、客气了弟弟!”

  ……

  于是二人偷了邻居家的一只肥鸡,喝了血酒,拜了天地,

  从那以后,刘叔的身份就这么糊里糊涂地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