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生2008 > 第165章 小寡妇带他找野蜜

  思春因为心有余悸,所以一直跟在余生的后面。

  “对了余生,你这一大早来这里做什么?你又不像我,不来这拾蘑菇,家里就揭不开锅。”

  “哦,”余生开口道,“我想搞点儿野蜂蜜,你知道哪里有吗?”

  “哈哈,”思春甜美说道,“这丫,你就问对人了。我知道哪儿有,走,姐带你走!”

  她竟然忘乎所以,拉住了余生的手腕。

  “跟我来!”

  余生赶紧拽出去手。

  “哦,你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就可以。”

  毕竟余生,他不可能那么做糊涂事,所以,推开了思春葱白一样的鲜嫩手指。

  家里的钱,这些天都被自己败光了,所以,他今天想搞野蜂蜜,要去雨县县城的药店,卖了换成钱,给他的女人买内衣。

  可是他又一拍头。

  “哎呀,忘记问尺寸了。”

  然后又对比一下思春胸部的外部轮廓,似乎都差不多大小。哎,都怪自己没洗手惹的祸,他在内心暗暗叹一口气。

  没想到思春回头,坏坏的询问。

  “什么?尺寸?你,你确定,我没有听错?”

  于是她还低头看了下自己的。

  又抬头,见余生忽然冷脸,思春赶紧回过身去,毕竟她刚才被拒绝,已经很觉得尴尬了,但是被他刚救了,怎么报恩呢?也就如此了,必须满足他找野蜂蜜的心愿。

  不过,其实她内心觉得,对余生这样的帅哥,以身相许也不亏。人都说他如今学好了,能耐很大,而且那形体?很健美,如猎豹!

  尤其刚才横冲出世,英雄救美的镜头,恍然间,自己波心荡漾震颤不已。所以,觉得和婚内的他瞎睡一辈子,不要名分和地位,都值得。

  但她又叹了口气,

  毕竟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就看他刚才,那个冷脸拒绝的样子,很明显不接受。但是,越是这样的男的,在思春的眼里越有魅力,证明品质好、专一衷心、不渣。

  于是,她在心里也暗暗想,这世界上,就没有不偷腥的猫,我就不信他余生,能够忍得住。

  余生见她在后面墨迹,便催了一声,“趁着天不热,要找到野蜂蜜才行,赶紧走吧。”

  思春忍不住没话找话,“嗯,那你也帮我找着点蘑菇,我刚到山里,就遇到了郎有才,吓得要死。到现在,一个蘑菇都没有捡到。”

  两人又翻过了一座山沟,前面越来越不好走,思春一指前面的山崖。

  “喏,就在那悬崖峭壁上就有,如果不是在危险的地方,估计早被人挖走了。”

  余生借着晨阳,顺她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并排十几个巨大无比的蜂巢。

  “真好!”

  两人来到了峭壁下,仰头,但是又发起了愁,“这么高,而且光秃秃的,连个树藤都没有,怎么取蜂蜜?”

  思春的粉手,遮住了脑门眯眼向上头看,替余生发愁。蜂巢距离地面,足足有百米高而且崖壁陡峭,都快有90度了。

  只见余生没有回复。

  从竹筐里,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除虫菊叶片,揉的稀碎,满手的汁液,涂在了裸露的部位,又从四周取了些干草,放进了竹筐里。

  “思春姐,你要不要涂点儿?”

  “哦不,你那个有点儿臭味,我可受不了!”

  余生开始往上攀爬,身轻如燕,很快就接近了蜂巢的附近,余生把腰上的绳子系在旁边一块凸出的石头上,接着拿出刚才的干草点燃。

  火一点着,立刻浓烟四起。

  于是千万只蜜蜂滚成一团、倾巢而出,丢下了十几个大蜂窝,余生开心无比,轮起镰刀,对着蜂蜜就一顿收割。

  一共有8块,大概十几斤。

  “好家伙,这特么发财了呀!”

  野生蜂蜜300多一斤,这十几斤,可不就是发财了吗?毕竟自己灵雨山的奇遇,所得来的玉簪元宝都卖了,都补贴家用贴补大棚了,家里基本被抖落空了。

  而大棚目前没有丝毫起色,到真的钱到手,不需要很久吗?所以,这十几斤能卖几千块,那还不高兴?

  可是正在高兴的时候,失去蜂巢的蜜蜂,一团团的乱飞,它们在余生周围“嗡嗡”着,但是又苦于这家伙身上的气味,于是只能挺着利器,但也无奈,根本凑不近身,收拾不了这个毁坏家园的龟孙子。

  余生感叹这除虫菊的威力。

  而且他一扭身,竟然看到了屁股上带钩子的大马蜂,这?搞不懂哟,怎么大马蜂也来了?也和野蜜蜂一起居住?

  真不可思议。

  “思春姐,你想走吧,躲躲,现在一群毒马蜂呀!”

  余生好心提醒思春。

  思春朝天上看,蓝天白云大峭壁,还有一些缓慢移动的大黑团,根本看不清是啥。哦,原来是毒蜂?

  她倒吸口凉气。

  于是背起竹筐,赶紧向远处撤退。

  余生也赶紧从上面,借用绳子的惯性,顺利飘悠了下来,放下竹筐。

  “哇,这么多?你,发财了呀!”

  思春羡慕着,毕竟这么多年,她的日子过得也可想而知不咋地,而且家里还经常有亲戚轰赶她,前几天,她死去丈夫的姐姐,一家子还来找她的麻烦。

  尤其那个姐夫。

  都奔四的人了,居然还与思春动手,他的意思表达很清晰,思春是寡妇,早晚守不住寡,尽早滚蛋,然后那所房子腾出来,给大伯19岁的儿子住,因为在村里,19岁,就是该成家的年龄了。

  而且大伯家也一贫如洗,也没钱盖房子,就打起来了思春的主意。

  “思春姐,谢谢你告诉我蜂蜜的地点,等我把蜂蜜卖了,钱分给你一半!”

  思春一听,俏脸通红,“哦不了,我,我也没出力。”

  “不,你要不告诉我地点,我恐怕一天也找不到,空手而归。所以嘛,说定了,必须要给!”

  他说话间,瞟了一眼思春,见她碎花衣裸露出来的小手臂处,竟然有一大块红色,往外翻涌着血痕,很新鲜。

  他立刻问,“郎有才早晨打到你了?”

  思春也看了一眼小手臂。

  毕竟雪白如藕的那里,泛起来了那么一大片红色,的确很显眼。

  不过不问还好,一问,她的眼圈一红,鼻尖也有点儿红艳,颤抖着厚墩墩的红唇。

  “哦,那个不是郎有才。”

  “难道还有别人?”

  余生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