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系统之乡土懒人 > 第一千四百一十一章 签售仪式

  有路过上班的人莫名其妙,不知道这帮人在干什么,站住脚步看了看,“你们在图书馆门口排什么队?有明星过来了吗?”

  “买书呢?”

  队伍中的一个年轻人说道。壹看书WW看

  路人一怔,“什么书这么吃香啊,竟然这么多人排队买?”

  “叶荣耀教授写的网络小说《诛魔》啊!”

  一位女生说道。

  “叶荣耀教授?好耳熟啊?”

  路人说道,这个名字自己一定听过,只是现在有些会想不起来了。

  “就是获得拉斯克医学奖的叶荣耀教授!”

  “就是那个研制出禽流感特效药的叶荣耀教授,他不是昨天还弃奖了吗?怎么他还写书不成。”

  “对,就是他写了这本非常好看的《诛魔》。”

  “这样啊,不行,我也要排队买一本。”

  说着这位路人也去排队了。

  ……

  “快看,叶教授来了?”

  一位眼尖的女生发现从车上下来的叶荣耀,激动地大喊起来。

  “真的是叶教授?”

  “叶教授来了!”

  “叶教授,我是你的忠实粉丝!”

  “叶教授,我爱你!”

  叶荣耀一群人,刚走到门口就被一大群热情粉丝给围住了。

  还好,薛悦山很早就找来很多安保人员在维持秩序。

  叶荣耀在一大群保安的护送下,才走进了华夏图书馆的大厅。

  现在叶荣耀算是感受到了那些明星的无奈,华夏人有时候追星太疯狂了。

  这要是没有那么多安保人员维持秩序的话,弄不好就出现踩踏事件。

  在叶荣耀看来追星没有错,可必须理智追星,视情况去追星,而不能做脑残粉。

  因为那样不但是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甚至还对他人不负责。

  “这些粉丝真的太热情了!”

  叶荣耀感慨地说道。

  虽然刚才有那么多安保人员护着,叶荣耀身上还是被很多粉丝又抓又摸,这身上的衣服都被抓破了。

  现在叶荣耀的样子真的很狼狈,这一身衣服破破烂烂的,除了比乞丐看起来干净些,其它的还不如乞丐呢。

  “叶先生,你先换一身衣服吧!”

  薛悦山说道。

  像薛悦山他们这样级别的人物,都不用自己嘱咐,下面的人看到刚才的情形,就知道怎么做。

  叶荣耀走进这华夏图书馆大厅的时候,薛悦山的秘书都已经给叶荣耀买来了一套西装和衬衫。

  这年头做秘书也是很不容易的。

  “叶先生,这是我零时给您买的衣服,也不知道合不合您身,要是不合适的话,我马上给您去换。”

  一位穿着职业装的年轻女子对叶荣耀说道。

  “我相信会合身的。”

  叶荣耀拿去西装点点头说道。

  虽然对这个薛悦山,叶荣耀对他印象不咋地,不过这人在叶荣耀看来,确实能做事。

  ……

  上午九点半,这《诛魔》实体书签售仪式正式开始。

  叶荣耀坐在事先已经准备好的位置,边上的桌子上摆满了《诛魔》的书籍。

  以前叶荣耀不清楚什么叫签售仪式,不过吴总说了下,叶荣耀基本上也明白了怎么回事。

  这所谓的签售仪式,其实就是跟卖书没有什么区别,就是多了个跟买家面对面接触的机会,也粉丝签个字。

  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所谓的“互动”。

  为了防止像刚才那样引起骚乱,大厅没有一下子把所有的粉丝都放进来,而是一小部分人一小部分人地放进来,让他们排队签售。

  “隐士大大,我可是你忠实的粉丝,我可是昨天晚上十点钟就来排队了,差一点第一的位置被后面这个家伙给占了!”

  排第一位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她一看到叶荣耀就激动地说道。

  为了见自己的偶像,小姑娘昨天晚上在图书馆门口站了个通宵来的。

  “这么冷的天在外面站了一个晚上,冻坏了吧?”

  叶荣耀看着小姑娘有些心疼地说道。

  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在如此寒冷的大冬天在门外面站了一个晚上,真的太遭罪了。

  她的目的就那么简单,就是为了见自己一面,真心让叶荣耀很是感动啊!

  脑残粉,这就是脑残粉,有时候傻的让人无语,傻的让叶荣耀觉得可爱。

  “大大,你关心我,大大你太好了,还关心我冷不冷。”

  女孩子激动的哭泣起来了。

  “好了,不要哭了,你爸妈知道你昨天晚上在这里站了一个晚上?”

  叶荣耀问道。

  “他们不知道,我说去同学家睡觉,我同学帮我打掩护,我爸妈根本就不知道。”

  女孩子说道。

  这事情,女孩子可不敢让他们父母知道,不然的话,父母肯定不会让她大半夜的在外面熬夜排队吹冷风。

  “以后可不要再干这样的啥事,要是出什么意外的话,你家人可要担心死了,还有女孩子可不能熬夜,熬夜可是会长黑斑的。”

  叶荣耀对女孩子劝道。

  人家小姑娘可是自己的忠实粉丝,通宵在冷风中等自己一个晚上,这让叶荣耀特别地感动。

  为此叶荣耀的话也多一些了。

  叶荣耀就是这样的人,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嗯,我听大大的!”

  女孩子点点头说道。

  现在的叛逆期孩子就是这样,不听自己父母的话,对偶像的话,倒是言听计从。

  “大大给我签名吧!”

  女孩子说着,就从背包里拿出一本精美的本子,打开其中一页对叶荣耀说道。。

  “好!”

  叶荣耀接过本子,想了想,就写下,“好好学习,祝考上理想的大学!”

  算是祝福语吧!

  “谢谢大大!”

  女孩子接过本子开心地说道。

  “好了,后面的人等了挺久了!”

  叶荣耀笑笑地对女孩子说道。

  “嗯,大大再见!”

  女孩子开心地跟叶荣耀挥挥手就跟着工作人员到一边。

  买书是在边上买的,在这里买的书,每一本都有叶荣耀亲笔签名的。

  一个上午,叶荣耀的任务就是在跟自己的粉丝交谈,给他们签字,也就是大家说的“互动”。

  当然叶荣耀也遇上让她头痛的人,就像眼前这位年轻的女孩子。

  “大大,你就在我胸口签字吧!”

  女孩子说着,就要脱衣服。

  “别,我还是签在你衣服上吧!”

  叶荣耀急忙拦住这位女孩子说道。

  都说大都市里的一些年轻女孩子很奔放,可这也太奔放了吧!

  这大庭广众之下就要脱衣服,让自己在她胸前签字,实在是让叶荣耀汗颜。

  “可是我不可能天天穿这件衣服啊?还是签在胸口吧!”

  女孩子说道,还是要坚持在胸前签字。

  “你不是要洗澡吗?写在那里,你还是会洗掉的。”

  叶荣耀有些无力地劝道。

  现在这个时代发展太快了,叶荣耀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都跟不上这些年轻人的思想了。

  “大大你给我签字,我等会儿就去纹身,把字纹在胸口,就不会被洗掉了。”

  女孩子说道。

  “这……”

  叶荣耀愣住了,现在叶荣耀有些理解那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

  “还是签你手臂上吧!”

  叶荣耀想了想说,遇上这样的极品,叶荣耀真的很无奈啊!

  “好吧!”

  女孩子看叶荣耀不同意在自己胸口写字,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女孩子把袖子拉上,让叶荣耀在她的手臂上签字。

  “大大你写的字真好看,我要把它纹在手臂上。”

  女孩子看着叶荣耀写在自己手臂上的字,兴奋地说道。

  “呵呵,以后缺钱了,可以靠我签字挣点生活费。”

  叶荣耀开玩笑地说道。

  估计叶荣耀自己都没有想到,随口的一句玩笑话,竟然灵验了。

  这女孩子,还真的靠叶荣耀写在她手臂上的签字,挣了一大笔钱。

  ……

  叶荣耀在魔都华夏图书馆忙着签售仪式,全国各地的各大书店,一大早都围满买书的人。

  一家书店的女服务员刚把书店的大门打开,立即被眼前的人群给吓到了,都还没有等她问出什么事情了,只见这群人呼地一下就朝她冲了过来,吓的这位女服务员赶紧往边上闪去。

  这要是慢一步,弄不好就要被踩扁了,女服务员现在都心有余悸,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人群挤进了书店。

  “老板,《诛魔》书在哪里?”

  “服务员,我要一套《诛魔》书!”

  “老板,你们把《诛魔》摆在哪里,怎么找不到啊?”

  ……

  这个时候,这书店的老板和服务员才知道,这些人是要买《诛魔》这本书来的,只是这个架势有些吓人。

  “那个,我们没有进这《诛魔》。”

  书店老板有些艰难地说道。

  现在这个书店老板肠子都悔青了,自己怎么就没有进《诛魔》这本书呢,要不然现在都挣发了。

  其实这不能怪书店老板,实在是这些年随着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网络小说实体书越来越卖不出去了。

  现在一部网络小说,基本上都是上百万字以上的,这要是实体书的话,最少都要十本以上,这售价绝对过两百块钱,可是用手机付费看书的话,一百万字就几十块钱就够了,还方便,随时追更。

  这就让网络小说出版成为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主要是没有什么人买,很多书店现在都不进这网络小说的实体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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