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凤乱九宫 > 尸偶 鹰扬

  那是一张丑陋、苍白、粗糙、残酷的脸孔。格得倒不怕任何人,只是他或许害怕这样一个人会把他带往何处。但他点点头,两人继续前进。他们行走的道路其实只是一条残径,是薄雪和光秃树丛交错的不毛之地。途中不时有叉路横贯而來、或分支出去。这时,内玄城的烟囱所冒的烟气,已在背後渐暗的午色中隐逝。他们应该继续往哪里走,或曾经走过哪里,已经完全沒有踪迹可循。只有风一直由东边吹來。步行数小时後,格得认为他看到西北方远处,就在他们前往的山上,有个小点背衬著天空,像夥白牙。可是白日短暂的天光正在消褪,等到他们又步上小路的另一坡时,格得还看得出那小点好像是塔楼或树木之类的东西,却比之前更朦胧了。

  “我们要去那里吗?”他指着该处问。

  史基渥沒回答,只管紧裹著镶毛的瓯司可式尖尾帽兜,继续吃力前进。格得在他身旁大步跟随,他们已经走了很远。单调的步履,加上船内冗长辛劳的日夜工作,格得感到胭倦。他开始觉得自己好像一直在这个沉默的人身边走著,穿越沉默的阴暗陆地,而且还要一直走下去。他固有的谨慎和目的都渐渐迟钝了,仿佛在一场长的梦中行走,漫无目的。

  瓯塔客在他口袋中动了一下,他脑子也被一丝模糊的恐惧扰动了一下。他强迫自己说话:史基渥,天黑了,又下雪。还有多远?”

  一阵停顿,对方沒有转头,只答道:“不远了。”

  但是他的声音听起來不像人的声音,倒像是沒有嘴唇、粗声粗气的野兽勉强在说话。

  格得止步。迟暮天光中,四周仅是空荡的山峦向四方延伸,而稀稀落落的小雪正翻飞而下。格得叫了声:“史基渥!”对方停下脚步,转过身,尖帽兜底下竟然沒有脸儿!在格得能施法或行召唤力量之前,倒让那个尸偶以粗嘎的声音抢先说话了:“格得!”

  如此一來,年轻的格得想变形也为时已晚,只能固锁在自己真实的存在中,必须这样毫无防备地面对尸偶。在这个陌生异地,他即使想召唤任何助力也沒办法,因为这里的人事物他全然不识,所以不可能应声前來相助。他孑然站立,与敌手之间,只有右手握的那支紫杉手杖。

  把史基渥的心智吞掉、占据他肉身的那个东西,正利用史基渥的形体,朝格得跨前一步,两只手臂也向他伸來。格得破急涌上來的恐惧填满,猛地跳起,手杖刷地伸出去碰那个藏匿黑影脸孔的帽兜。遭这猛力一击,对方的帽兜与斗篷刹时几乎整个瓦解在地,仿佛里面除了风以外,什麽都沒有,却在一阵翻滚拍动後,又站立起來。尸偶形体的实质早已渐渐流失,宛如徒具人形的空壳外空气,不真实的肉体穿著真实的黑影。这时,那黑影好像吹风似的抽动膨胀起來,想要像那次在柔克圆丘一样抓住格得。要是让它得逞,它就会抛开史基渥的躯壳,进入格得的肉体,把格得由里而外吞噬,占有,这也是它全部的欲望。格得再度用冒著烟的沈重手杖出击,想把对方打倒,但是它又回來,格得再打一次,然後就把手杖扔了,因为手杖已经起火,烧著地的手。他往後退,接著立刻转身就跑。

  格得跑著,仅差一步的尸偶也跟著跑,虽然跑不赢,却始终沒有落後太多。格得始终沒有回头,他跑著,跑著,穿越一无遮厂、破暮色笼罩的广阔大地。尸偶一度用吹气似的声音,再次呼叫格得的名字,虽然尸偶已经取走格得的巫力,所幸还沒有力量胜过他的体力,所以也无法迫使格得停下來,格得才能一直跑。

  夜色使尸偶及格得都浓暗下來,雪片覆盖小径,使格得再也看不清路。他的脉搏在双眼里蹦跳,气息在喉咙里燃烧。其实,格得已不是真的在奔跑,而是硬拖著步伐向前迈进。怪的是,尸偶好像无法抓到他,只是一直紧随在後,对著他呢喃咕哝。格得这时忽然领悟:终其一生,那个细小的声音一直在他耳里,只是听不见而已;但现在,他可听清楚了。他必须投降,必须放弃,必须停止。可是,他仍继续拼命爬上一个幽暗不清的长坡。他觉得前头某处有灯火,而且他觉得他听见前面有个声音,在他头上某处叫著“來!來!”

  他想应答,但却沒有声音。那个淡弱的灯火逐渐清晰,高悬在他正前方的门口里。他沒看见墙,却看到大门。这一幕使他停了下來,尸偶赶上來抓住他的斗篷,并在两侧挣扎著,想由後面整个抱住他。格得使出最後一点力气,扑进那扇隐约发光的大门里。他原想转身关门,不让尸偶进去,但双腿却使不上大,他摇摇晃晃,想找个支撑点。灯火在他眼中旋转闪烁。他觉得自己倒了下來,甚至感到自己在倒下时被抓住,精疲力尽之馀,他晕了过去,神志一片黑暗。

  第七章鹰扬

  格得醒來后,躺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唯一知道的事是:醒着真好,因为他原本沒想到自己还能醒过來;见到光真好,他身处一片无遮的日光之中。他感觉自己好橡在光里飘浮,或是坐船在宁静异常的水面上漂流。最後,他终於弄清楚自己是在床上,但那张床和他以往睡过的床都不一样。这张床有个床架,由四支高高的雕柱支撑,床褥是厚丝绒,这也是为什麽格得以为自己在飘浮的原因。床的上方张挂着能挡风的枣红色罩蓬。两侧的廉子系著,格得向外观望,看到的是石墙石地板的房间。透过三扇高窗,他看到窗外野地,光秃秃呈赤褐色,在冬季温和的阳光下,到处积了一块一块的雪。这房间想必离地很高,因为从窗户望出去,可以看到很远的地方。

  格得起身时,一条绒毛心的缎面床单滑到一边,他才发现自己穿了一身丝质银衣,像地主一样。床边一张椅子上,已为他摆妥一双皮靴及一件毛皮衬里的斗篷。他有如著魔的人,平静而迟钝地坐了一会儿,之后才站起來,伸手去拿手杖,但手杖不见了。

  他的右手虽然上了膏药绑著,但手掌和手指都灼伤了,现在他才感觉痛,而且还觉得通体酸疼。

  他又静立片刻,才低声不抱希望地呼叫:“侯耶哥……侯耶哥……”因为那只凶猛但忠诚的小动物也不见了,那个安静的小灵魂曾经把他以亡界带回來。昨晚他奔跑时,它还跟著他吗?那是昨晚,还是很多晚以前的事?他不知道。这一切都模糊难明,尸偶、燃烧的手杖、奔跑、小声呼叫、大门,沒有一件回想得清楚。即使到现在也沒有一件事清楚。他再度低唤宠物的名字,却不抱希望,泪水浮上了他的双眼。

  远方某处有微弱的铃声。第二次铃声就在房门外悦耳地响起。在他身後,就是房间的另一头,有扇门开了,进來一个女人。“雀鹰,欢迎你。”她微笑说著。

  这个女人年轻高挑,身穿白色和银色相间的衣服。头上别了一张银网,状似王冠。长发如黑瀑布直泻而下。

  格得僵硬地鞠躬。

  “我猜,你不记得我了。”

  “记得你?夫人?”

  他这辈子不曾见过这么美丽的女人,打扮得与自己的美貌如此相称,只有柔克岛日回节时,偕同夫君來参加节庆的偶岛夫人堪比拟。但偶岛上人好比一盏微亮的烛火,眼前这女子却好似银色的新月。

  “我想你不记得了,”她微笑说道:“你尽管健忘,但你在这里还是像老朋友一样受欢迎。”

  “这是什么地方?”格得问道,依旧感觉僵硬、口舌不灵活。他发现与这女士说话很难,要不看她也难。身上这套王公贵族的衣著,让他感觉奇怪,地上踩的石块又陌生,连呼吸的主气也异样:他不是他自己,不是以前的自己。

  “这座主塔楼叫做‘铁若能宫’。我夫君叫班德斯克,他统治这块陆地,范围从凯克森荒地边缘起,北至欧斯山脉。他还守护著一块叫做‘铁若能’的珍石。至於我,瓯司可这一带的人都叫我席蕊,在他们的语言里是‘银色’的意思。至于你呢,我晓得别人有时候叫你‘雀鹰’,你在智者之岛受训成为巫师的。”